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:
根据《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16〕27号)和《关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》(苏国土资发〔2016〕181号)文件精神,为推动我县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顺利开展,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南县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李占超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
副组长:金兵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晏久仁 县国土局局长
成 员:嵇道峰 县发改委主任
朱进法 县经信局局长
徐开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、金融办主任
耿学双 县住建局局长
张金军 县交运局局长
张立贤 县水利局局长
赵学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县人社局局长
汪富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
唐学军 县民政局局长
沈 阳 县国税局局长
王学军 县地税局局长
张 国 县统计局局长
沈加城 县公安局政委
张亚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
张庆霹 灌河船舶园区、县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
高长礼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书记
薛晓清 县国土局副局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国土局,晏久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薛晓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特此通知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8月24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印发